| 中文 | 英文 | 日文 | 韩文 |
当前位置: 首页 > 天目山动态 > 天目山动态
   
 
  天目山动态
 
 
水利部首次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国务院批准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5-19 阅读:2269次 【字体:

水利部首次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国务院批准
文章来源:新华网 | 时间:2007年04月20日

日前,查干湖自然保护区得到国务院批准。保护区位于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保护面积50,684公顷,保护类型为自然生态系统类别、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重点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该保护区地处科尔沁草原东侧,属半干旱地区,湿地类型独特,鸟类栖息繁殖条件优越,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但湿地生态系统的维持和珍稀濒危鸟类的生存生境极其脆弱,急需对其实施保护。

国务院文件指出: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途径,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代表性较强,在保护我国特有物种资源、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健全高效精干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立标,落实保护区土地权属,予以公告。

国务院文件还要求: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得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 上一条新闻: 没有了

  • 下一条新闻: 没有了
  • 返回上级新闻
  •  
     
     
    亿新科技 技术支持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录

    © 2003 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浙ICP备05012666号 制作维护:万腾网络